條款

使用條款

DealSingapore 使用條款

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目的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旨在就 Deal Labs(딜랩스,營業登記號 111-25-22947,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 DealSingapore(딜싱가포르)及與 DealSingapore 相關的所有服務的使用,規定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責任、使用條件及程序等基本事項。

第 2 條

定義

本條款中所用術語含義如下:

  1. “服務”指由 DealSingapore 提供的平臺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面向赴新加坡外國旅客的車站級實用信息、景點以及旅遊相關內容,可通過 dealsingapore.com 網站及相關應用程序訪問,與所用設備無關。
  2. “用戶”指依本條款訪問或使用本服務的任何自然人、組織或自動化代理。本服務無需註冊或創建賬號,因此不區分會員與非會員。
  3. “內容”指本公司在本服務上製作並上傳的任何創作成果,包括編輯文案、精選清單、照片、數據表格及其他與新加坡旅行相關的材料。
  4. “發佈物”指用戶在具備相應功能的情況下,可在本服務上發佈或登記的代碼(含 URL)、文字、聲音、音頻、圖片、影像、文件及其他任何材料。
  5. “自動化訪問”指通過機器人、爬蟲、蜘蛛、抓取程序、AI 代理或其他自動化軟件訪問本服務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搜索引擎爬蟲和 AI 搜索代理的訪問。

第 3 條

條款的效力與修訂

  1. 本條款對使用本服務的所有用戶具有效力。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接受本條款。
  2. 本公司可在不違反《條款規制法》《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信息通信網利用促進及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網絡法》”)《消費者基本法》《電子文件及交易基本法》等相關法律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3. 本公司擬修訂本條款時,應在生效日前至少七(7)日,通過在本服務上張貼修訂後的條款並註明生效日及修訂原因的方式予以公告。對用戶不利的修訂,應在生效日前至少三十(30)日公告。
  4. 用戶在修訂條款的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視為已同意修訂後的條款。
  5. 如有必要,本公司可針對本服務中的特定項目另行制定個別條款、政策或運營原則。本條款與該等個別條款衝突的,就該項目而言,以個別條款為準。

第二章

服務的使用

第 4 條

開始使用

本服務的提供無需註冊賬號、訂閱或支付。用戶可隨時通過訪問網站或應用程序開始使用本服務,並自開始使用時起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第 5 條

服務時段

  1. 原則上,除非有特殊的業務或技術原因,本公司按每日 24 小時、全年 365 天的方式提供本服務。
  2. 本公司可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署或維護,在此期間訪問本服務可能中斷。除適用法律明確規定外,本公司對此類中斷造成的不便不承擔責任。

第 6 條

服務說明

  1. 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務:
    1. 圍繞新加坡地鐵(MRT)及輕軌(LRT)網絡組織的車站級實用信息,包括車站出口;
    2. 關於新加坡可遊覽及可用餐地點的信息,包括小販中心及其休市日期,以及前往該等地點的交通方式;
    3. 面向外國旅客的編輯指南;以及
    4. 本公司不時增加的其他服務。
  2. 本公司從公開來源(包括公共機構發佈的開放數據、OpenStreetMap、Wikidata 以及鐵路運營商發佈的信息)及編輯研究中彙編信息。儘管本公司力求準確,但本公司對內容的完整性、時效性或準確性不作任何保證。建議用戶在前往前,直接向相關場所或運營商核實時效敏感的細節(如營業時間、費用、列車運行情況及車站出口)。
  3. 本服務以指南形式提供,不構成中介、預約或交易服務。預約、購買及交易在本公司可能鏈接到的第三方服務上進行。本公司不是任何該等交易的當事方,對由此產生的事項不承擔責任。

第 7 條

服務的變更與暫停

  1. 本公司可隨時變更本服務,實質性變更應事先在本服務上公告。
  2. 遇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可限制或暫停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
    1. 為系統運營或安全所必需時,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統檢查、服務器擴容與更換以及網絡不穩定;
    2. 因停電、服務設施故障、過度使用本服務,或基礎電信服務提供商對設施進行修理、檢查或停用等原因,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時;
    3. 本公司基於運營、技術或業務理由判斷繼續提供本服務不適當時;或
    4. 自然災害、國家緊急狀態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3. 就本條所述任何服務變更或暫停,除適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本公司不向用戶提供任何單獨補償。

第三章

權利與義務

第 8 條

索引、AI 發現與訓練用途限制

  1. 本服務旨在可被搜索引擎與 AI 助手發現。本公司歡迎出於以下有限目的對本服務進行自動化訪問:
    1. 為檢索與搜索而對本服務進行索引;
    2. 針對最終用戶的查詢,生成展示、引用或回鏈本服務的面向用戶的答案(通常稱為“實時檢索”或“實時錨定”);
    3. 為引導最終用戶訪問本服務而引用或概括內容的有限部分。
  2. 上述第 1 款所述訪問,在滿足下列條件的前提下受到歡迎:
    1. 當內容被呈現給最終用戶時,應註明出處為“DealSingapore”並提供指向 https://dealsingapore.com 的鏈接,使最終用戶能夠訪問本服務獲取底層信息;
    2. 內容的呈現方式不得意在替代本服務,也不得實質性地勸阻最終用戶訪問本服務;
    3. 總體請求頻率應保持合理。作為禮節,建議以每個 IP 地址每秒約一次請求為參考標準。
  3. 明確限制用於 AI 訓練。儘管有第 1 款的規定,本公司並不許可將內容用於以下任何目的,並就此明確保留全部權利:
    1. 將內容(全部或實質性部分,無論以原始、轉換、嵌入或概括形式)納入任何訓練語料、微調數據集、評估集或類似集合,用於開發、訓練、微調、蒸餾或以其他方式改進任何機器學習模型,包括大型語言模型、視覺語言模型或檢索增強模型檢查點;
    2. 為構建具有競爭性或可替代性的產品、服務或模型,創建內容的嵌入、向量表示或其他衍生編碼;
    3. 通過任何未實時獲取本服務並呈現第 2 款所要求的署名與鏈接的 AI 生成界面,重新發布內容。
    該項限制是依據《歐盟數字單一市場版權及相關權利指令》(2019/790)第 4 條、韓國《著作權法》第 93 條(數據庫製作者權利),以及內容被訪問的任何司法轄區內對數據庫與彙編權的類似保護所作出的明確權利保留。本公司針對各機器人的信號(包括 Content-Signal 指令以及 /robots.txt 中按機器人的屏蔽)用於落實本項限制。
  4. 本條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解釋為允許:
    1. 整批提取、複製或重新發布內容(全部或實質性部分),作為與本服務競爭或替代本服務的數據集、產品或服務;
    2. 移除或更改署名、來源鏈接或其他作者身份標識;
    3. 對內容來源作虛假陳述。
  5. 機器可讀的訪問政策發佈於 /robots.txt,如與本條不一致,應以前者為準。本條款發佈後繼續對本服務進行自動化訪問,即視為接受上述第 3 款規定的限制。

第 9 條

知識產權

  1. 本服務中的著作權及知識產權,包括 DealSingapore 名稱、標識、原創編輯文案以及對公共數據的精選組合,歸本公司所有。
  2. 來自第 12 條所列第三方來源的數據及任何照片,仍受其原始許可的約束。品牌名稱、標識、場所照片以及通過外部鏈接可到達的第三方內容,歸各第三方所有。
  3. 在不違反第 8 條的前提下,用戶可將內容用於個人、信息性、編輯、研究及索引目的,但應按第 8 條第 2 款的規定註明出處。

第 10 條

用戶義務

  1. 用戶應遵守本條款、適用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在本服務上公告的任何通知。
  2. 用戶不得超出通常訪問過程中合理可預見的範圍(包括第 8 條所允許的自動化訪問),從事幹擾本公司經營活動或干擾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3. 用戶應在依據時效敏感信息採取行動前,直接向相關場所核實,並應獨自對依賴內容作出的旅行決策承擔責任。

第 11 條

禁止行為

用戶不得從事以下任何行為:

  1. 利用本服務騷擾、欺騙、詐騙或傷害他人;
  2. 企圖通過黑客攻擊、撞庫、漏洞利用或其他未經授權的手段,未經授權訪問本公司的服務器、基礎設施或非公開數據;
  3. 違反第 8 條規定的條件或限制進行自動化訪問,包括將內容作為本服務的替代品予以提取或重新發布、移除署名,或以實質性降低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體驗的請求頻率持續訪問;
  4. 對內容來源作虛假陳述,或以其他方式將內容冒充為用戶自己的原創作品;
  5. 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非法活動,包括違反大韓民國法律的任何活動。

本公司可酌情且無須事先通知,對違反本條的用戶限制其對本服務的訪問。

第 12 條

第三方內容與鏈接

本服務包含指向第三方內容的鏈接,包括場所官方網站、Google Maps 和 Wikidata。該等第三方內容由各第三方所有並運營,本公司對該等第三方的可用性、準確性或做法不承擔責任。

車站名稱與編號、車站位置、線路及其顏色,以及車站出口及其位置,均來自陸路交通管理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的 LTA DataMall;車站和線路的中文名稱來自該局的列車站編號及中文名稱列表。Deal Labs 將上述數據合併為一份車站列表;陸路交通管理局並不為本服務背書。車站出口會因施工和新增出入口而變化,請始終以車站內的標識為準。

依照《新加坡開放數據許可》1.0 版(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的要求,本條以下各項以“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開頭的聲明,均按該許可規定的措辭以英文載明。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GTFS Schedule (Train)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LTA DataMall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Train Station Codes and Chinese Names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LTA DataMall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小販中心及其地址、攤位數量,以及因清洗或工程而休市的日期,均來自國家環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在 data.gov.sg 上發佈的數據集;休市備註系國家環境局的原文。國家環境局並不為本服務背書。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Hawker Centres (GEOJSON)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Dates of Hawker Centres Closure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實用指南(車費與通行卡、機場、地鐵乘車規定、消費稅退稅、入境卡與簽證、公共假日、緊急電話、海關、吸菸規定、急診醫院)是對各頁面所鏈接的官方頁面,按頁面所載日期查閱後所作的摘要;以該官方頁面為準,其發佈機構不為本服務背書。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Singapore Public Holidays (consolidated) accessed on 1 Octo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2-hour Weather Forecast accessed on 2 Octo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車站頁面及“實時”頁面上的實時列車運行狀況、停用的電梯以及站臺擁擠度,每隔幾分鐘從 LTA DataMall 讀取一次,並標明讀取時間;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消息及電梯說明按該局原文顯示。這些信息可能滯後或不完整,請以車站內的廣播和標識為準。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Train Service Alerts, Facilities Maintenance and Platform Crowd Density Real Time accessed continuously from 1 October 2026 from LTA DataMall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Taxi Stands accessed on 2 October 2026 from LTA DataMall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景點信息綜合了國家文物局(National Heritage Board)的國家古蹟及歷史遺址名錄(名稱、地址、位置及介紹;國家文物局的介紹按其原文刊載)、Deal Labs 根據英文維基百科中的事實為國家文物局未作介紹的地點撰寫的介紹(未轉載維基百科文字)、Deal Labs 對全部介紹的翻譯、提供其他語言名稱、類型及官方網站的 Wikidata(CC0),以及市區重建局(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的規劃區。其他地點是否列入,依照隨數據載明的固定規則確定;英文版 Wikivoyage 的新加坡指南僅用於查看其列出了哪些地點,未使用其中任何文字。國家文物局和市區重建局均不為本服務背書。上述來源不含開放時間,請查閱各地點自身的網站。

街區為 Deal Labs 選定的街區名錄:名稱、中心點及照片來自 Wikidata(CC0)和 Wikimedia Commons(每張照片適用其各自的許可,出處列於下文),介紹由 Deal Labs 根據英文維基百科中的事實及本服務自有數據撰寫(未轉載維基百科文字),各街區顯示的車站、景點及小販中心為距其中心一定直線距離以內者。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Monuments (GEOJSON)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Historic Sites (GEOJSON) accessed on 30 Septem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Contains information from Master Plan 2025 Planning Area Boundary (No Sea) accessed on 1 October 2026 from data.gov.sg which is made availabl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Singapore Open Data Licence version 1.0 https://data.gov.sg/open-data-licence.

地圖底圖瓦片由 OpenFreeMap 提供(© OpenMapTiles,數據來自 © OpenStreetMap 貢獻者,ODbL)。底圖上繪製的線路將各站與下一站相連,並不沿軌道走向。

日文車站名稱來自 Wikidata(CC0),屬暫定名稱;Wikidata 中沒有日文名稱的車站以英文顯示。

照片來自 Wikimedia Commons,由 Deal Labs 裁剪、調整尺寸並轉換為 WebP 格式。每張照片仍適用其各自的許可:

第四章

責任

第 13 條

免責聲明

  1. 本服務按“現狀”和“現有”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對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不侵權、準確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的保證。
  2. 本公司對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事件或本公司合理控制之外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14 條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不就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附帶、後果性或懲罰性損害承擔責任,包括因不準確的內容、不可用的第三方服務,或用戶依賴內容作出的旅行決策所產生的損害。本公司僅在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對因本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 15 條

通知

本公司向用戶發出的通知應通過在本服務上張貼的方式進行。適用法律要求單獨通知的,本公司可使用用戶提供的任何聯繫方式。

第 16 條

適用法律與管轄

  1. 因本條款或本服務產生或與之相關的所有爭議,均適用大韓民國法律,不考慮其法律衝突原則;但用戶慣常居所地國家強制性規定賦予用戶的保護不得被剝奪。
  2. 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發生的任何訴訟,由依大韓民國《民事訴訟法》確定的法院管轄。對於地址或居所在外國的用戶,由大韓民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專屬管轄。